小bebe 2007-3-19 05:01
科幻小說的定義
科幻小說的定義
中國科幻小說的創作雖然可以上溯至晚清時代,但是對於「科幻小說」這個名詞的使用卻是近四十年來才產生。英美「Science Fiction」一詞的模糊,對於「科幻小說」與「科學小說」並不區分﹔且由於晚清只以「科學小說」一詞涵蓋「科幻小說」,雖有創作之實,卻未能自覺到「科幻小說」的文類特質;即使現在,在科幻小說的定義上,仍是各說各話,未有定論。基於研究上的考量,本論文必須先對「科幻小說」立一個標準,更藉此機會,也對歷來「科幻小說」的諸異說,作一番整理與釐定。以下,將就科幻定義的演變,科幻小說要素的分析及科幻小說與相近小說界限的釐清,三方面進行探討,推求出本論文依循的「科幻小說」定義。
一、 科幻小說定義綜述
科幻小說的定義有廣義與狹義之別。廣義的定義可以1982年聯合報所舉辦的「科幻座談會」所獲致的結論為代表:「咸認給予廣義的概括,即包含有科技的、幻想的、舉凡『科學小說』、『科學幻想小說』、『幻想小說』或超現實小說均予承認」[註1]。「科幻小說」在此成為一種泛稱詞,統攝了極繁雜的範疇,對於認知使用上提供了最大的方便。然而「當你找到一個足以包含所有內容的廣泛定義時,這定義已經沒有什麼實際意義」[註2],廣義的「科幻小說」,對於科幻定義的實質討論並無法提供助益,因此一般探討科幻定義乃是針對狹義的「科幻小說」立說。
科幻小說是伴隨著時代科技的演變而成長的小說類型,科學發展與社會要求影響各個時代的科幻小說在創作上呈現不同的風貌,面對歷來科幻小說豐富多樣的內容,每個時代對科學認知的不同,每位作家對「科幻小說」亦有其獨到的見解:
(一) 科學普及的認知
早期對於「科幻小說」的定義,偏重在實利的科學教育意義,此類說法,如:
雨果.根斯巴克首先對科幻小說發表看法:「科幻,指的是凡爾納、威爾斯、艾倫.坡類型的故事—是科學內容,預視未來和迷人傳奇三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