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奧運特許商涉壓榨工人
(星島日報 報道)○八年舉行的北京 奧運 對提升中國的國際形象攸關重要,但有工會組織聲稱,有四家奧運商標特許生產商在內地的工廠嚴重違反勞工法,包括只付工人法定最低工資的一半、聘用童工、工時過長、無假期及職業安全無保障等。北京奧組委執行副主席蔣效愚表示,奧組委目前正了解事件,假如有違法行為,會取消生產商的生產資格。
由各地工會、非政府組織及勞工團體組成的「公平奧運二○○八」聯盟約二十名成員,昨日在香港奧運大樓門外請願,向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霍震霆 遞交報告及請願信,要求國際奧委會 正視內地奧運商標特許生產商的工人勞權問題,並成立監察組織監察工廠的情況。
四家被點名違反勞工法的公司均是內地設廠的奧運商標特許生產商,分別為利奇文教用品有限公司、飛達帽業控股有限公司、意高皮革製品有限公司及裕榮昌輕工製品有限公司,除了利奇是台資企業之外,其餘三家均為港資企業。
調查報告指出,四家生產商旗下的內地工人,均出現工時過長或超時無補貼的情況。當中,有工人每天工作長達十三小時或以上,比正常工時多出五小時。而且工作環境惡劣,工人在灰塵極多的環境下工作,卻不獲發口罩,在接觸化學物質時更不可佩戴手套。
在工資方面,工人大多只獲得法定工資的一半,如法定時薪最低不可低於四元人民幣,但工人通常卻只能領取二元左右。至於加班的超時補水,內地法例規定超時薪金應為一般的最少一點五倍,周末則為平時的最少兩倍,但很多工人只獲發一般時薪,甚至以加班飯費的理由被扣掉加班費。
報告更聲稱,台資的利奇文教曾經聘請童工,年齡最小的只有十二歲。由於聘請童工乃違法行為,因此該公司亦沒有任何工人名冊登記,亦無勞動合約在手。
其中一家被點名的飛達帽業昨日就該報告作出聲明,認為有關指控全無事實根據,指公司一向嚴守國家勞工法例從事生產,客戶對工廠的生產程序及運作亦有嚴格指引。
正在本港訪問的北京奧組委執行副主席蔣效愚表示,奧組委對事件非常重視,目前正調查有關事件。他強調,內地法例禁止使用童工,而奧組委亦會嚴格守則,要求生產商遵守,假如有違反情況出現,奧組委會「發現一個處理一個」,嚴懲有關企業,並取消其生產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