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家.藝術品.社會
前文闡釋了藝術的重要觀念,其中,說法不變的是藝術並非憑空誕生,而是由現實世界裡發生、形成,藝術家與藝術品亦然。復因藝術創作具有重現與表現既定事實的精神,藝術品本身富有這層寫真的底蘊,使得藝術家與藝術品在現實世界添加了後世研究該世界的媒介的意義。這樣一個中間轉換的角色,其深藏的特質、附加的作用頗耐人尋味。
上一段所言,無非是藝術家的創作靈感取材於自身周遭所接觸過的任何事物,因此藝術作品也紀錄了藝術家創作同時所觀察的周遭環境。我們知道地理大發現時代以前的歐洲人對於歐洲以外的人類概念是無手、單腳、單眼等,都從人類既有形象去想像。由此可知,人類的想像根源於自己的見識而無一例外,藝術家當然是如此。因此,藝術家的人生經歷具有支配其藝術風格、內容的決定性影響,進而從當中發揮個人,造就出色的藝術作品。進而言之,社會培育出藝術家,成就了藝術家的作品;倒過來說,藝術家卻也以自我視野觀察社會,以作品來紀錄社會。以繪畫為例,桑提.拉斐爾(Santi Raphael)於西元一五一三-一四年間在梵帝岡宮第二廳.赫里奧多羅廳壁畫的〈聖.彼得被救出獄〉(局部圖):
拉斐爾,〈聖.彼得被救出獄〉(局部圖)
中所描繪的兩位羅馬帝國士兵,身上穿著厚重盔甲的模樣,看起來相當地魁偉,足以襯托出天使救聖彼得的緊張氣氛,但是在實際上,這並不符合羅馬帝國時代下的士兵穿著。而值得玩味的是,藝術家不一定會具備歷史家般的眼光,甚至把某些時空的事物錯亂地安置。當然,我們無從了解藝術家是故意,還是無意弄錯服飾,可是,這個做法並沒有引起那個時代下的時人感到一股奇怪、唐突的不協調與不真實感,而這也是與當時的社會環境息息相關。又因為歷史、服飾等各類知識不是藝術創作者必然的創作條件,更不是藝術出資者與藝術感受者必要的觀賞條件,因此,這種不協調與不真實也充份地反應出當時社會的模仿與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