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P 論壇
打印

台北地檢署涉嫌幫被告萬盛派出所員警脫免刑事追訴及處罰

台北地檢署涉嫌幫被告萬盛派出所員警脫免刑事追訴及處罰



九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晚上八時四十分左右,

我接到台北地檢署九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北檢盛

律九十六他六八四二字第八一四三三號書函,該函

寫本人所陳述事實(萬盛派出所在本人到該派出所

報案時用攝影機拍攝本人,公然侮辱本人的言行),

是虛擬及經驗上不可能,而本人打到110報案,110叫

本人要告要到地檢署提告訴(我認為被妨害報案自

由及侮辱本人報案的言行),後來有一個台北市三民

派出所員警就到本人家中樓下,然後本人說該函令

本人心生畏懼,結果該員警就說:不構成恐嚇.(本人

認為被該員警公然侮辱及妨害本人言論自由.

本人認為台北市三民派出所員警及台北地檢署

承辦人員及台北市110員警在幫被告脫免刑事追訴及處罰.

而台北市三民派出所員警曾在九十六年十月十二日將本人

綁起來,還搶本人財物,可複製下列網址進入觀看

http://blog.sina.com.tw/cdscds12/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