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咬綠卡了無新意 呼籲謝營棄奧步
選戰進入倒數計時,綠營仍是緊咬綠卡話題,甚至大登廣告,以”類似案例”塑造馬英九綠卡可能依然有效的模糊空間,誤導民眾,馬蕭總部(20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請來美國移民律師,以實際判例證明,以馬英九的情況,綠卡確實已經失效。
發言人蔡詩萍表示,從民進黨各地的造勢場子,以及最近動作來看,最後關頭極有可能會找出一個同時擁有非移民簽證以及美國綠卡的VISA,然後指控馬英九說謊,我告訴大家,這是利用時間差所玩的文字遊戲,企圖混淆視聽。
美國加州移民律師張元宵舉例說明,有人曾在2006年10月23日取得H1B工作非移民簽證,三年效期直到2009年,但是此人在2007年10份拿到美國綠卡,因此護照上有兩個美國移民局進關時所蓋的章,2007年5月他前往美國,是拿H1B非移民簽證的,而2008年再去時,就是以移民身分,雖然這個時候,非移民簽證仍在效期之內,但是形同失效。蘇俊賓補充,這個例子是先有非移民簽證,之後拿到綠卡,非移民簽證自然失效,馬英九先生的確有過綠卡,但後來申請非移民簽證,綠卡就不被認定了。如果在選前一天,甚至過了晚上十點之後有人說,非移民簽證和綠卡可以並存,這種負面選舉伎倆,我們希望不要發生。
總部發言人團也針對民進黨今(20日)所刊登的廣告,請移民律師提供專業見解,並逐一反駁,蔡詩萍提出:「民進黨廣告中美國國務院外交手冊的部分內容,是什麼意義?」,「這是誤導!」張元宵律師解釋,「這地方寫到,離開美國超過一年,假如說是緊急的事情,使領館應該要先給一個非移民簽證,但不表示說,可以同時擁有移民及非移民身份」,發言人蘇俊賓說,廣告案例是原本長期居住美國,因為某些原因,離開美國一段時間,但馬英九不是,過去20幾年,馬英九長期離開美國,都在台灣,張元宵肯定的說:「馬先生永久居留權已經沒有了,這是很確定的」。
蔡詩萍緊接著表示,廣告上說,取得非移民簽證不足以說明綠卡失效,這是利用時間差玩的完字遊戲,再次提醒謝長廷先生、蔡同榮先生,以及民進黨,兩者是不能並存的,張元宵也說明,馬英九多次提出三本護照,四個B1/B2簽證,就是永久居留權失效很好的証明,因為有關I-407表格的問題,美國聯邦地方法院,以及聯邦上訴巡迴法院,針對這個問題已經表示非常清楚,就是說,沒有任何的一個判例指出,放棄綠卡一定要I-407表,這是非常清楚的判決,而且此判決仍然有效,你只要,短暫的到海外去,這種情形式可以保留綠卡,但超過短暫到海外去,你就喪失綠卡,「要放棄綠卡,離開美國以後,沒有回去的意思,這理由就足夠了,不需要填I-407表」,因為I-407只是自動放棄的一種,美國聯邦上訴巡迴法院說的非常清楚,馬先生申請B1/B2非移民簽證,意思就非常清楚。
蘇俊賓表示,以馬英九過去二十年的情況,至少六次以上,超過一年以上的時間沒有進出美國,足以證明綠卡無效,民進黨的朋友如果要玩文字遊戲,來質疑馬英九誠信、國家忠誠,是太廉價的選舉文宣、太廉價的負面攻擊,呼籲民進黨應該拿出基本格調,選舉活動當天結束十點以後、十點到十二點,千萬不要出現這種魚目混珠影響選情的奧步。此外,我們也尊重並理解AIT不想介入台灣選舉,也不針對個案說明立場,感謝他們持公平立場,把客觀標準拿出來,但是如果客觀標準、明文規定都這麼清楚,還有人要誤導選民,相信多數的台灣人民是不能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