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上午開庭審理聯電
和艦案,聯電榮譽董事長
曹興誠出庭火氣不小,引用時下最時髦的「
洗錢」名詞,痛批檢方以國際防制洗錢組織查聯電資金,損害國家利益,蒞庭檢察官羅松芳反唇相稽,指檢察官沒那麼偉大,不是出庭讓人怒罵的。
儘管曹興誠、羅松芳在庭審時針鋒相對,但庭畢後雙方卻握手言和,也一起出庭的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說,曹興誠所言是針對訴訟而言,與檢察官個人無關,氣氛才緩和下來。
由於檢方聲請由專業學術單位鑑定聯電、和艦的相關商業會計帳冊,審查聯電投資和艦案究竟有無造成股東實質利益上的損害,審判長當庭諭知檢察官整理出爭點,下次開庭裁定是否審理。
曹興誠為了聯電案出庭始終忿忿不平,這起由現任特偵組主任陳雲南擔任
新竹地檢署檢察長時所督導的案件,曹興誠不止一次痛批檢方偵查作為,指檢察官違反人權,上午他態度不變,由於檢方要求調查聯電、和艦案相關人員的資金,再次引爆曹不悅。
曹興誠說,檢察官透過調查局洗錢制中心等單位調查聯電的資金流向,其實,這些錢都與聯電案無關。他擔心檢察官的辦案方式,會損害台灣的利益,聲稱檢察官利用國際防制洗錢組織查資金,形同在
詐騙這些單位,如果未來真有洗錢案要辦,這些組織未必會配合,這樣就會損害國家利益。
新竹地檢署偵辦聯電和艦案,95年初依背信罪、商業會計法,將曹興誠、宣明智以及宏誠創投總經理鄭敦謙起訴,分別求刑,去年10月全案一審宣判,曹興誠3人都獲判無罪,但檢察官上訴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