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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教保險實務的助理教授楊榮焜,勾結保險公證人蔡進福,指導朋友燒工廠詐領保險金,犯案連三起,詐到三千五百多萬元;台南地方法院七日依公共危險罪,判楊榮焜六年六月;蔡進福六年;案主顏芳仕轉汙點證人,需繳回向保險公司詐領的錢,緩刑五年。
卅九歲的楊榮焜,原在台南縣真理大學擔任助理教授,而且還教保險實務,卻計畫放火燒工廠詐領保險金,同夥尚有鼎耀保險公證人有限公司負責人蔡進福、在逃男子陳國慧。
被告等人的犯案情節為:一、陳國慧利用人頭陳文吉承租台南市海佃路四段某住宅工廠,楊榮焜即向太平洋產物保險公司,投保一千六百萬元的商業火災保險,九十二年七月廿日凌晨,陳國慧放火燒工廠,十二月即獲得八百廿五萬餘元的理賠金,由陳、楊兩人瓜分,蔡進福由楊榮焜方面獲得二百五十萬元。
二、男子顏芳仕因福倫公司經營不善,楊榮焜遂提議放火詐領,顏遂在九十三年初即承租台南縣仁德鄉德洋路一處廠房,並由蔡進福、楊榮焜提議向中國產物保險、中央產物保險、華南產物保險,以共保方式,投保四千三百五十萬元;九十三年十二月廿六日凌晨,由陳國慧執行工廠放火任務;九十四年五月間,三家保險公司即理賠二千七百五十萬元,楊榮焜分得一千六百餘萬,其餘由其他人均分。
楊榮焜自認法律拿他沒辦法,以陳文吉女友黃年韞承租台南市忠義路二段一三七號店面,並向中央產物保險公司投保八百五十萬元,但犯案計畫早被檢警鎖定,檢警緊急搜索才阻止被告等第三次放火詐領案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