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關說變更紅單 無照駕駛變未戴安全帽
許姓少女去年無照騎機車遭張姓警員攔檢,被開了一張無照駕駛的罰單,許父知情後透過廖姓友人找員警關切,張姓員警在黃姓同事拜託之下,便在派出所內變更罰單,不僅駕駛人變成許女堂姐,違規事項也從無照駕駛更改為未戴安全帽,讓許女至少少繳五千五元罰金。
檢方偵查後,以偽造文書與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法令圖利罪嫌,將張姓員警、黃姓員警、廖姓友人、許父與許女堂姐等五人一併提起公訴,依法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許姓少女去年無照騎乘輕型機車,被執行路口安檢勤務的張姓警員當街查獲,並當場開了一張無照駕駛的罰單。許女拿到罰單後回家向父親哭訴,表示繳不起巨額罰金,希望父親能為她想想辦法。許父於是透過廖姓友人,希望能請警員高抬貴手,將罰單改成罰金較低的違規事項。
廖姓友人與黃姓員警素有交情,便拜託黃某向開單的張姓同事說情,張某禁不起黃某再三請託,允諾變更違規罰單,但要許家找一名與少女年紀相仿但領有駕照的人,親自到派出所辦理變更交通違規單。
許父得知張某願意更改罰單後,隨即騎機車載許女堂姐到派出所,張某便持許女堂姐的汽車駕照,將許女違規罰單駕駛人改成許女堂姐,違規事項也改為罰金較低的未戴安全帽。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無照駕駛可處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而未戴安全帽僅處罰五百元罰鍰。張某受託變更罰單後,使許女至少可以少繳五千五百元罰鍰,被檢方認定圖利許女,全案以偽造文書與違背法令圖利罪嫌提起公訴。